案例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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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人:孙某(原某铁路部职工)
债权人:某国有银行、个人
合作时间:2019.4.20—2020.5.10
经过详情:经新都区中介反馈,客户孙某在新都镇香城大道马超东路段有一套价值90万左右住宅,急需处置并偿还债务,在沟通过程中,我司了解到该客户主要有三类债务,第一类:按揭贷款35万;第二类:私人借贷15万;第三类,多张信用卡逾期。客户深知若不迅速处置,该房屋剩余残值将迅速被各种利息、滞纳金等全部消耗掉,我司为其提供了处置资产彻底解决债务的方案,将房屋迅速变现后拿取剩余残值。在征得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同意情况下,全权委托我司去处置,最终不仅为债权人收回本息,也为债务人获得相关残值。